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法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多家单位举办的“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师资培训班”,3月20日19:00-20:00第一讲在线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和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张文显教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专题讲座。
恰逢建党100周年之际,全院教师通过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重温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深刻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岗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自觉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