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时,再次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新的要求。
法学院为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吃透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把握住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将高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多家单位举办的“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师资培训班”,3月22日19:00-20:00第三讲在线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前沿》英文版主编,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教授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讲座,其讲座通过中国与西方法治建设的区别、我们为什么不能走西方的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等,使我们清楚的看到不同国家的法治道路背后都有各自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和政治立场,即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

通过本讲的学习,要把握“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原则,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法学院授课教师要将其融入法学课程思政,同时法学院作为牡丹江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在今后参与立法征求意见时,要监督地方立法不能与国家立法相抵触,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也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不一致,确保完整的国家法律体系,既要相互补充,又要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