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通过持续开展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重温新中国法制建设历程,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理念、运用法学思维、讲好法律故事,迎接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
《国家安全法》立法经过: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包括总则、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附则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确定了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4月2日,法学院李云峰副教授前往北方工具厂为企业员工开展《国家安全法》讲座,本次讲座是法学院学党史,发挥应用型专业优势,服务一线企业员工,帮助其应对新形式下的新挑战,推进法律“七进”即“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云峰副教授的讲座法分五个方面讲授:一、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概况;二、国家安全的含义;三、维护国家安全的指导思想;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五、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为了应对国家面临的安全挑战,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法律化、制度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重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文化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为今后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预留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