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学名师
刘顺峰:安徽庐江人,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社会兼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人类学博士后。现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青年优秀人才、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研究领域:社科法学、法律人类学。
欧福永: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负责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社会兼职:《时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永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商事法等。
肖北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教授,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宪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