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学术思维与专业素养,提供交流思想和展现法律人风采的平台,促进同学们对今年3月1日起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了解,法学院于3月25日下午
1:30在校园审判庭举办了第十七期“法说方圆”学术沙龙活动。此次活动由2019级法学二班承办,1902班全体成员、2020级班长和学委以及学生会学习部成员参加了活动。学习委员司志超担任活动主持人,法学院王伟老师出席并担任点评教师。
活动开始前,学习部为每位到场的同学分发资料,在主持人开场白陈述后进行本期活动。首先,主持人给出“罪名”的定义并展示了新增的部分罪名内容,引导大家思考新罪名产生的原因、刑法谦抑性的含义等问题。同学们结合“高空抛物罪”、“袭警罪”等罪名展开激烈讨论。
接着,主持人播放了“山东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的视频,讲述了本期沙龙的案件事实,提出四个问题:1、冒名顶替有什么社会危害性?2、如何理解“从旧兼从轻”和“法不溯及既往”的刑法适用原则?3、如何防范和减少“冒名顶替”事件的发生?4、如何理解“冒名顶替罪弥补了刑法的空白”?同学们仔细阅读手中材料和相关法条后进行了思考并积极回答问题,从多角度各抒己见,现场气氛活跃。
最后,王伟老师从法的溯及力、执法的力度、冒名顶替罪的设立目的和其本质应当归属刑法哪一章节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引用张居正的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送给同学们深入思考,同学们认真倾听,学有所悟。
本次活动通过对具体法律案件和法条的分析,不仅锻炼了同学们的思维逻辑及语言组织能力,使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习得了更多专业知识,也充分展示了法学学子们的谆谆好学,为校园注入了良好的学风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