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园审判庭,于3月26日公开审理王某某等17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涉外知识产权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学校为切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纪念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在全国安全教育日和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依托黑龙江省法治教育基地和牡丹市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高校和司法行业的优势互补,营造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良好营商环节的法治氛围,落实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20条的具体举措。





学校以应用型师范大学为办学目标,按照“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通过学校区域国别学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和中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2+2”联合培养,按照法学院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四维互动机制”,培养法学类专业新文科国家急需的涉外法治人才。







学校是全省首个同时拥有“虚实法庭”的高校,师院人以“北疆红烛”的精神为激励,本次是在全国高校首次开庭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知识产权局、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学校干部、师生代表共计60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既反映出社会各界和高校师生对龙江建设4567现代产业体系过程中涉外法治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也是学校贯彻落实总体国家观,开展边疆法治教育的具体体现,凸显了对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重视,更是对高等教育数智化办学环境与司法实践需求匹配度的有力检验。学校已经联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牡丹江市两级人民检察院获批多项省级以上项目,共同为龙江和丹江贡献应用型师范大学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