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在学校总体统筹的指导下,成立法学院区域国别学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招生工作。法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资格审查小组
法学院分管副院长担任审查小组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包括一志愿面试和调剂考生复试)委托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依托单位东方语言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复试监督小组
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4.应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往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
6.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及本科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项目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定向就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即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牡丹江师范学院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如为在校生则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印章。此《考核表》在复试前同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交。
(三)材料提交方式
1、一志愿复试考生
时间:3月27日上午9点
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207室
2、 调剂考生通过邮箱fxyyjstj2026@163.com提交电子材料,格式均为JPG,入学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不能按时上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要求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通知安排。
四、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安排
1. 一志愿复试:现场复试,复试时间3月28日上午8点30,复试地点:实训楼707,候考地点:实训楼708。
2. 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4月8日后进行。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备用“钉钉”平台。
(二)复试内容
复试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复试过程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构成。 复试成绩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名教师评分满分100分,不低于5人评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教师评分满分100分)累计后平均成绩。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组织实施复试学院自主选择是否开展专业课笔试测试。专业课笔试内容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复试科目为准。复试自命题工作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进行。笔试成绩可占复试成绩的30%-40%。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1.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应涉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能力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如未进行专业笔试测试,笔试相关内容考察可放在面试环节进行。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初试外语科目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复试时长:面试时长: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委托东方语言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六、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1.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排序。
2.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学校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拟录取,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一志愿拟录取考生直接在中国研招网系统拟录取,考生无需确认。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5.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7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落实追究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分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巡查机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巡查。监督电话:0453-6511041,邮箱:msyyjszs@163.com。
(三)实行信息公开机制。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实行复议机制。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对有异议复试成绩申请复议,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分委员会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5587,申请复议邮箱:msyyjszs@163.com。
八、其他事宜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在使用前按照国家机密级文件管理,使用后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其他亲属参与复试的,提前报备至研究生学院。对在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中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为准。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