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定国家助学金相关要求,结合我院资助工作整体安排,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共计评定10人。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二等国家助学金
郑洁 李天天
三等国家助学金
韩福月 刘杰雅 钱思怡 张碧恒 王喻 齐佳鑫 朱晓北 刘梓鑫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4月2日。公示期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法学院联系电话:13555019599
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453-6512088
法学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