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6年9月2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按照具体评定要求和相关规定,我院成立了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工作。评审中,向全体学生公布了评审办法和评选名额,严格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我院现已完成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附后。
2023级,李建慈
2024级,钱思怡
公示期:2026年 10 月 8 日--2026年 10 月 12 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453-6515788(学生工作部),
13555019599(学院电话)
法学院
2026年 10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