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提交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确定合格6名学生名单如下:
2015级:段新娥 潘建美 赵建宇
2016级:李江 孔亚
2017级:陈嘉鑫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纪检委电话:0453-6515566,监察处电话:0453-6515766;学生处邮箱:msyzsc@163.com,学生处电话:0453-6511440:法学院党委书记电话:15045308333。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