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奖惩暂行办法》,我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姓名 |
学院 |
学号 |
潘建美 |
法学院 |
2015082002 |
罗晓庆 |
法学院 |
2015082024 |
王莉 |
法学院 |
2015082091 |
禹航 |
法学院 |
2015082055 |
张玲 |
法学院 |
2016161094 |
李真 |
法学院 |
2016161085 |
李江 |
法学院 |
2016161062 |
赵宇 |
法学院 |
2016161021 |
张晓雪 |
法学院 |
2017161047 |
覃琪 |
法学院 |
2017161068 |
徐杨 |
法学院 |
2017161003 |
李晓秋 |
法学院 |
2017161031 |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以上同学如有不同意见可向以下部门反映:
邮箱:msyzsc@163.com
电话:0453-6515766(纪委)
0453-6516337(学生处)
法学院办公室电话:6511045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