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和《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要求,严格遵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的通知》中要求的评选范围、评选比例、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在2015、2016、2017级学生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法学院201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现向全校公示,名单如下:
李江;郑银强;杜若旋;邓维旭
公示有效期自2019年3月6日-3月10日,公示期内,广大师生如对以上获奖学生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情况:0451-6511045
法学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