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意见》,法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
2016级:张玲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6日---9月28日。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学校纪委和学生处邮箱及电话:
邮箱:msyzsc@163.com
电话:0453-6515766(纪委)
0453-6516337(学生处)
法学院办公室电话:6511045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