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资助中心要求,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2020-2021学年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尝兼优的在籍、在校生(2017级-2019级学生)(不含2020年入学专升本学生)中开展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覃琪 2017161068 景汇娟2017161076 李晓秋2017161031
张晓雪2017161047 王喆2018161065 郭祺 2018161071
王静 2018161008 陈磊 2018161024 杨莉婷2019161052
蒋利君2019161056 程池 2019162047
以上人员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11月5日。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学工处联系电话:0453-6516337
办公地点:综合楼1103
校纪委联系电话:0453-65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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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