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中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助学金19人
郭良鹏2017161073 陈嘉鑫2017161025 段文玉2017161054
王盼盼2017161019 林子琦2017161064 陈江瑶2018161007
黄云萍2018161083 郝鸿玮2018161055 李琼2019161049
舒庆2019161018 杨群2019162055 孙妮娜2020161034
于丽丽2020161044 昝欣2020161039 孙宁2020161070
王龙凤2019153024 王鹏2020162062 王柳2020162046
靳淼2020162031
二等助学金29人
周瞳2017161007 杨棱2017161074 徐杨2017161003
李瑞2017161005 张宝莲欢2018012033 王玉银2018161062 白爽2018161051
龙思静2018161019 石继文2018161029 莫秀成2018161067 胡昱竹2019161015
张津铭2018161078
关芝琳2019161061 粟小满2019161042 胡鹏2019161032
邹凡琪2019162031 郭常丽2019162010 陈雅皓2020161053
马鲜稳2020161085 黄紫怡2020161026 梁海静2020161004
姜依雯2020161057 陈东东2020161091 纪欣雨2020161082
赵虹雪2020162030 孙佳影2020162029 郭常飞2020162010
李芮宁2020162026 梁俊兵2020161103
三等助学金38人
徐佳慧2017161053 孙芯蕊2017161055 刘海迪2017161030
刘佳怡2017161037 丁金柯2018161014 郑可欣2018161046
宋佳伊2018161013 周闫男2018161058 李志瑶2018161072
吴佳玉2018161035 张芳娟2018161064 王汉鑫2018161028
张澳2018161009 狄帆2018161041 胡欣悦2019161011
覃丽燕2019161007 郝瑞嘉2019161010 霍欣芳2019161046
杨君宁2019162032 王佳祺2019162058 齐泓媛2020161050
刘晓东2020161010 兰悦2020161077 毛靖禹2020161083
严若冰2020161037 马兰2020161013 于涵玥2020161043
刘雨鑫2020161041 刘佳航2019142084 张倩2020161094
左佳琦2020162015 陈姝含2020162048 徐敬蕾2020162033
李荣靖2020162014 赵佳美2020162018 相昕佐2020162011
周恩婷2020162049 赵秋杰2020162022
以上人员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1月19日。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学工处联系电话:0453-6516337
办公地点:综合楼1103
校纪委联系电话:0453-6515566
办公地点:综合楼1317
邮箱:msyzsc@163.com
法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