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法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2018级陈磊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0月5日--10月7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学校纪委和学生处邮箱及电话:
邮箱:msyzsc@163.com
电话:0453-6515766(纪委)
0453-6511045(法学院)
法学院办公室电话:6511028
法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