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 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和确定工作,全面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特殊困难学生16人
黄云萍 王喆 王静 陈江瑶 李琼 舒庆 蒋利君 杨群 邹凡琪 孙妮娜 昝欣 王鹏 曲晓波
索朗措姆 冯国鑫 梁俊兵
困难学生26人
张宝莲欢 白爽 龙思静 郝鸿玮 胡昱竹 覃丽燕 关芝琳 胡鹏 粟小满 郭常丽 程池 陈雅皓
于丽丽 王龙凤 孙宁 陈东东 兰博宇 靳淼 王柳 仁增曲珍 李静 陏吉福 范帅 赵爽 李聪
邹梦凌
一般困难学生65人
郭祺 曾云鑫 丁金柯 李志瑶 郑可欣 陈磊 周闫男 宋佳伊 王汉鑫 贾凡 张芳娟 符振杰
莫秀成 张澳 狄帆 胡巍冰 陈一萍 胡欣悦 张津铭 杨莉婷 杨岚 杨君宁 王佳祺 冯熙祚
陈毅 梁海静 兰悦 黄金羽 马鲜稳 金成花 刘晓东 黄紫怡 毛靖禹 张倩 王思淼 张银
严若冰 王烁 姜依雯 周恩婷 徐敬蕾 陈姝含 李芮宁 相昕佐 赵秋杰 赵虹雪 郭常飞
孙佳影 张林 李思帆 郭欣 王雨萌 张莹莹 万再维 黄弼君 赵紫微 王彤彤 叶可欣 杜磊
刘玉鑫 王怀丛 张蕊琦 阳凡 吴雪
以上人员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 10 月8日-- 10月10日。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学工处联系电话:0453-6516337
办公地点:综合楼1103
校纪委联系电话:0453-6515566
办公地点:综合楼1317
邮箱:msyzsc@163.com
法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