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在2021-2022学年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生(2018级-2020级学生)(不含2021年入学专升本学生)中开展2021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共评定出15名学生。因一名同学因成绩不合格,故现递补符合评定条件的2019级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杨君宁。
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10月30日。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学工处联系电话:0453-651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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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