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法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确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2020级刘美岐
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4日--10月16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学校纪委和学生处邮箱及电话:
邮箱:msyzsc@163.com
电话:0453-6515766(纪委)
0453-6511045(法学院)
法学院办公室电话:6511028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