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 号)文件要求,因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更新,对新增未资助学生开展甄别和认定工作,全面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新增未资助学生经过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经年级评定、学院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小组审议,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般困难学生
2023级 邢昌琦
2020级 兰博宇
以上人员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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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