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公示名单
根据《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 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和认定工作,全面实施精准资助,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法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中开展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特殊困难学生
隋吉福 曲晓波 何江玲 范帅 邹梦玲 李聪 何金艳 杜磊
范炎滨 赵佳乐 次仁桑珠 沈恩博 宋诗杰 韩飞 郭珍瑜
韩志航 董梦瑶 张婷燕 邓幸儿 方茂彩 张鑫鑫 安家橦
嘎玛旦增 候秋玉 矫甜甜 王雲珊 王凯励 吴雪 孙雪淼
王若嫣 毕景润 刘依梦 康雪 詹罗伊
困难学生
仁增曲珍 李思帆 李静 高晗 张莹莹 孙艺格 任越菲
郭欣 阳凡 曹轩铭 王怀丛 赵爽 冯国鑫 谌涛 栾娜
阳天慧 孙婉欣 李家艾 高旭航 刘思涵 宋晓佳 刘妍
解长奇 罗婷 王承欣 杨婉晴 陈佳琪 龚晓炎 邢昌琦
李昊阳 李燕羽 泽仁正呷 付榆 马坤 李彩霞 郑洁
李想 谢天宇 刘月 王玉菁 赵若奇 关瑜 潘梦雪 王雨霞
一般困难学生
刘乃歆 万再维 吴雪 刘玉鑫 程爽 张蕊琦 王淳 仇红悦
牟紫燕 陈楠 张志杰 王旭 李卓然 刘鹏轩 曹馨月 李志博
赵秋 陈彤彤 张映荷 刘梦新 李佳怡 陆宇琪
另有两名在《2024年中央扶贫库对接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名单》中的学生2021级王彤彤、2021级沈鸿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评定。
以上人员现向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月16日(3天)。公示期限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评选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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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