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及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同学们对今年3月1日起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了解,法学院于4月21日下午1:00在校园审判庭举办了第十八期“法说方圆”学术沙龙活动。此次活动由2019级知识产权一班承办,知识产权一班全体成员以及学生会学习部成员参加了活动。学习委员贾丰硕担任活动主持人,法学院潘国宏老师出席并担任点评教师。
活动开始前,知识产权一班的学委向每位到场同学分发资料,在主持人开场白陈述之后,本期活动的帷幕被正式拉开。首先,主持人让大家对高空抛物的行为以及罪名结合自己的了解进行思考,同学们围绕高空抛物罪名在法律上的规定以及社会上的看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然后,主持人带领同学们观看了高空抛物第一案的案件内容,并详细讲述了案件的判决结果。之后提出了三个问题:1、庚某某受惊吓倒地受伤致残与高空抛物是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2、庚某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3、以上案例适用于《民法典》的哪些法条?同学们仔细阅读案件过程以及搜寻相关法条之后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并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现场学术气氛浓厚。
在同学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后,潘国宏老师从因果关系的含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认标准两个方面来为大家进行案件的深入分析和总结,并现身说法来让同学们对高空抛物这一法条的规定有更加透彻的感悟。
此次学术沙龙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同学们通过对法条以及具体案件的分析,锻炼了自己的思维逻辑能力,为未来学习法学的道路铺上了又一块坚硬的垫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