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组织机构  学科专业  师资队伍  招生就业  党群建设  教学科研  社会服务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九:法学院召开…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八:法学院2023…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七:法学院与牡…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六:法学院跨俄…
法学院承办牡丹江市律师辩论大赛决赛邀请函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五:五四青年 …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四:2023年法治…
【提能力,强落实】之二十三:法学院期中…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学生园地  正文
法学院学生辩论赛活动来了!
2023-04-23 17:26  


  1. 活动背景

    近日来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配合学院工作,心理部五月秉承着红色教育的主题,以辩论赛的形式开展了本次活动。

    二、活动目的

    为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思辩思维,人文素养和综合素养,培养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思辩向未来

  2. 活动时间及地点

    初赛:510日 星期三 1330

    复赛:517日 星期三1330

    决赛:524日 星期三 1330

    地点:校园审判庭

  3. 主办单位

    法学院心理部

  4. 活动对象

    大一、大二全体成员

  5. 活动形式

    辩论赛的形式进行

  6. 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读比赛规则

    2.主持人宣读比赛辩题

    初赛:生活需要激情还是理智

         当有负面情绪时应该和别人倾诉还是自己消化

    (此辩题非最终辩题,将会根据具体参赛人数对辩题进行添加或删除)

    3.介绍评委,双方队名,每位辩手的自我介绍简洁

    4.比赛进行

    5.评委打分

    6.评委进行点评

    7.成绩公布

    九、活动安排

    (一)立论环节:

    1.正方一辩表明立场和发言,计时3分钟。

    2.反方一辩表明立场和发言,计时3分钟。

    3.正方二辩继续阐述本方观点计时3分钟

    4.反方二辩继续阐述本方观点计时3分钟。

    (二)质问环节:

    1正方三辩质问反方一、二辩,计时1分30秒。

    2.反方三辩质问正方一、二辩计时1分30秒。

    (质询方先简明本方的观点,再进行质问。回答方只能做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主持人提醒时间到后不得发言)

    3.正方三辩对于质问进行小结,计时1分30秒

    4.反方三辩对于质问进行小结计时1分30秒。

    (三)自由辩论环节:

    1.双方各4分钟,正方开始,四位辩手不规定发言顺序。

    2.双方轮流发言一次一方不得超过一人发言。本方时间用尽后则不能发言,由时间未用完一方继续发言,直到双方时间都用尽。

    3.自由辩论中不得含有辱骂等不文明言辞,你不得随意打断对方发言,注意辩风。

    (主持人提醒时间到后不得再发言)

    (四)总结陈词环节

    1.反方四辩总结陈词计时3分钟。

    2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计时3分钟。

    十、辩论赛评分标准

    1.立论环节

    评分标准(25分):

    论点明确,论据充足,引证恰当,分析透彻。语言表达清晰,流程层次清楚,逻辑严谨。

    2. 质问环节

    评分标准(15分):

    提问简明,问题有深度,回答精准,处理问题有技巧。

    3.自由辩论

    评分标准(30分):

    能迅速抓住对方观点及漏洞,驳论精到,明确阐述本方立论和观点并博彩出众。

    4.总结陈词

    评分标准(15分):

    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质疑,同时强化本方观点,并能首尾呼应。

    5.团队配合(15分)

    :需要扣分情形:

    a)辩论与辩题无关

    b)发言内容不健康或进行人身攻击

    c)辩论时间超时,不听从计时人员安排

    d)对方已明确回答问题,仍然纠缠不清

    十一、注意事项

    为确保活动正常进行以及顺利结束,在工作确定后需要保证人员在活动时间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各项活动用品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准备好。活动负责人在活动期间必须到位,以及时解决发生的意外情况。

    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心理部所有

法学院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首页 | 图书馆  |  教务处 | 研究生院 | 科研处 | 财务处 | 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 人事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微信
院长 邮箱:ygb0453@163.com
  电话:0453-6511058
书记 邮箱:wschenzhongping@163.com
  电话:0453-6511127
地址: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编:157012
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反垄断法网
中国财税法网
中国经济法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私法网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
中国法学创新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能源法律网
法制日报法制网
检察日报正义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中央政法委
中国法学会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图书馆
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