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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之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3-12-07 22:58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日子。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法学院院长李学锋组织师生学习了《人民日报》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并结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积极落实学校党委法治工作的部署,突出师范高校底色,贡献教育立法建议,服务龙江4567现代化产业企业股权智慧,拓展教育向北等涉外法治教育新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出席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论述,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突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立法工作更好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龙江落地见效。各级人大部门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龙江的使命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立法规划,扎实细致做好立法工作,更好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围绕坚决扛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做好立法工作,为更好履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龙江的使命任务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等重点方向加强立法研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需求的法规体系。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立法研究,扎实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领域立法工作,依法保障龙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要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奋力开创全省立法工作新局面。要坚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龙江蔚然成风。

  法学院师生结合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国家宪法宣传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动员,班子汇报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全院教师分析成效,自检短板,共同选定工作思路,把夯实软实力确定为2024年的重点工作,法学院继续围绕学校法治建设的总方向和新目标,以法学院高质量的发展,贡献应用型学院法学新文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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