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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说方圆”学术沙龙第二十三期——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当在诉讼离婚中推行
2024-12-12 20:07  

《民法典》第1077条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通过在登记离婚程序中增加一个冷静期的环节,旨在保护婚姻的稳定性,并促进婚姻当事人更加理性的离婚决策。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评价这一法律变革的目的、作用及其适用,提升法学生们的学术探讨能力,12月11日下午2点,法学院在校园审判庭举办了以“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当在诉讼离婚中推行”为主题的“法说方圆”学术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由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的授课教师林创和李洪福老师共同指导,学生会主席张炳晗、学生干部刘妍等人精心策划,本年度开设该门课程的2022级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近30名学生代表积极参与了主题研讨。活动分阐释主题、法说方圆、总结发言三个环节进行。



环节一,阐释主题。刘妍同学阐释了本次沙龙主题“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当在诉讼离婚中推行”,提出了接下来要探究的核心问题:首先,离婚冷静期究竟是保障婚姻稳定的必要防线,还是可能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限制的制度枷锁。其次,离婚冷静期是登记离婚的必经程序,其在防止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是否应该在诉讼离婚中推行。

环节二,法说方圆。此次活动中共有四组同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学们都引用大量的案例和数据支撑的自己的观点,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沙龙中既有坦诚的学术观点交锋,还有源于日常学习积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学术洞见。


环节三,总结发言。李洪福老师在总结发言时提到,此次“法说方圆”学术沙龙选题非常好,但沙龙的意义不在于最终的答案,而在于同学们从活动中得到的启发和法学思维的锻炼。虽然民法典未对诉讼离婚中冷静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已有积极探索。也正是诉讼中离婚冷静期的有益探索和经验总结,促进了登记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同学们可以结合中外冷静期制度,深入研究本课题,持续提升法学思维。



林创老师对此表示高度赞同,并对悉心策划、组织以及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同学们表示了感谢。她说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学术沙龙,更是同学们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考核改革探索等教学活动的大力支持。在我国,冷静期制度是登记离婚的必经程序,而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无论是登记离婚中的离婚冷静期还是诉讼离婚中的离婚调解,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唤醒当事人对家庭的一种责任感或者眷恋感,更好的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否在诉讼离婚中推行冷静期?如果推行,冷静期限如何设置才比较合理呢?愿同学们以本次沙龙为基石,持续探索,成为明天的法治之光!



此次沙龙在两位老师的精彩点评中圆满落幕。同学们关于本次沙龙主题虽未达成定论,却激发了大家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更多关注与思考。本次法学沙龙活动的开展不仅促进了热爱读书的同学们之间的跨专业学习与交流,也巩固了大家的法律专业知识,有利于建设法治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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